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静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227

转发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暨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及《南京晓庄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教务处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院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各实验室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二、工作安排

1、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全面安全自查工作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的要求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与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积极整改。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实验室202341712点前将《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3)、《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涉危统计》(附件4)《环境科学学院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统计》(附件5)纸质材料(本人签字)和电子版报送学院。

如检查后没有安全隐患或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请在纸质表格上写“无”,签字后表格交学院。

2、现场抽查检查

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学院开展抽查,各实验室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并据检查结果出具相应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所有材料请大家务必按时间节点(202241712点前)上交,需要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附件345纸质材料(本人签字)交至理科组团A330 宣芳, 电子版发送至:hky_syzx@126.com

 

环境科学学院

2022-4-06

 

附件1-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

附件1-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附件4: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涉危统计

附件5: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统计、

附件内容点击下载:环境科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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