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陈玲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78

关于登记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的通知

各实验室:

根据教务处签发南晓院教字〔2022〕28 号《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能实现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现需按年度登记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请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责任人务必于10月17日下午14点前将《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请手写签字后交至实验中心信箱。

环境科学学院

2022-10-15

 

登记表填表说明:

1使用教师,是指除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人外,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活动的教师;

2实验室安全分类或安全风险等级相关标准参见附件3;

3年度内实验室安全分类或安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请及时重新填写登记表。

 

附件1: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附件1: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信息登记表2022-10.doc

附件2:南晓院〔2022〕45号,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点击下载:附件2:南晓院〔2022〕45号 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pdf

附件3:南晓院教字〔2022〕28 号,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点击下载:附件3:南晓院教字〔2022〕28 号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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