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暨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 号)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院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各实验室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二、工作安排
1、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全面安全自查工作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的要求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与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积极整改。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实验室于2022年4月15日16点前将《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3)、《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涉危统计》(附件4)《环境科学学院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统计》(附件5)纸质材料(本人签字)和电子版报送学院。
如检查后没有安全隐患或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请在纸质表格上写“无”,签字后表格交学院。
2、现场抽查检查
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学院开展抽查,各实验室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并据检查结果出具相应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所有材料请大家务必按时间节点(2022年4月15日16点前)上交,需要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附件3、4、5纸质材料(本人签字)交至理科组团A326, 电子版发送至:hky_syzx@126.com
环境科学学院
2022-4-06
环境科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附件3: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附件4: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涉危统计
附件5:压缩气体钢瓶及压力容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