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已结束,又有一批同学即将步入大学。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帮扶,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让我们以问答的形式向你介绍江苏省学生资助政策。
综合类
江苏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类型多样、形式多元、覆盖面广,分为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面的政策。首先是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与学费减免政策等,前四项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第五项面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其次是江苏省资助政策,包括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设立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面向赴苏北符合条件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残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第三是学校资助政策,包括高校通过多种方式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社会各界在高校设立的各类助学项目。今后考上研究生,还可以继续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是全国大学生均可享受的国家资助政策,入校以后可向就读学校了解学校的勤工助学和其他校内资助项目。此外,各省也有当地出台的特色资助项目,具体可向就学省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了解。
进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享受高校各类资助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或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学校分发的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您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助学贷款后,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如果还未办理助学贷款,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在高考结束后,大学开学前的这段时间,您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论您考取省内高校或省外高校,开学时,您都可以在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您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助学项目。成绩优秀的话,大二开始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奖学金。
资助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所有在江苏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江苏高校资助项目。
这点您可以放心。我省要求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若您还有顾虑,可直接与学校负责老师沟通,协调处理。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和在校生。每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5年内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本宽限期。
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目前全国各地均已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议有申请助学贷款需要的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所就读的高中提交贷款预申请(高中统一组织),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可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再按上述流程继续申请贷款。正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请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可下载打印)。如需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咨询。
可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读省内或省外高校,均可申请。
专转本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比照正常申请流程前往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于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前往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咨询。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在借款学生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在毕业后产生利息,利息由本人承担。
每年的12月20日,及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为偿还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借款期限内,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偿还日前偿还助学贷款。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仅偿还到期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逐年偿还本金+利息。
如果借款未到期,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在这之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账户;如果借款当年到期,要在9月20日前将钱存入账户,银行9月20日扣款。
可登陆支付宝手机APP,在“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也可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首先,您需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咨询,学校如果开办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那么只要您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家庭经济困难,且正在攻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和研究生学位,就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发放。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可以申请。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获得认定后,即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同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您可以开学后向根据学校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学校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认定。
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按学年申请,学校按学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档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您在新学年开学后,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经学校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分学期发放助学金,最迟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学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不需要偿还,希望受助学生能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反哺社会。
奖学金相关政策
国家奖学金是指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如果您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条件,那么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就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根据评审办法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过高校评审、公示,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最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审批公布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后,高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指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如果您符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那么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就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根据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经过高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助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有。国家奖学金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获奖证明。
学费减免相关政策
其他校内和社会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