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根据计划安排,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将于5月2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老师遵照执行:
一、答辩前
1、学生不得晚于5月20日前提交论文答辩稿到论文系统,且通过维普、知网两套查重检测(查重率低于25%为合格),指导教师审核并打分。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请指导老师书面情况说明,学生直接二辩(取消答辩资格)。
2、5月25日前评阅教师完成答辩稿评阅和打分,没有评阅成绩不予答辩。
3、学生答辩前完成论文手册上全部内容的填写,否则不予答辩。
4、学生妥善安排个人事务,务必按时参加答辩,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答辩,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学院提交延期申请,否则将视作无故缺席(放弃)答辩,后果自负。
二、答辩过程
5、5月20日前,各专业将评阅教师信息、答辩分组信息表提交教务办,教务办导入系统,并根据分组安排教室。
6、答辩过程由答辩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各组自行安排答辩秘书,据实填写论文手册上《答辩记录表》的内容。
7、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答辩人口头报告并现场回答提问(10分钟左右)。
8、学生带上论文手册、毕业生登记表,全程参加答辩会,认真记录问题与建议等,不得中途离开。
9、答辩结束后,答辩组长签字打分,当场宣布答辩通过与否,论文手册返还学生,并将答辩结果(优秀、不合格)告知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整理后报教务办。(各专业优秀名额按照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8%推荐,全院总计69个名额)
10、论文二辩时间各专业自定,原则上不得晚于6月4日前。
三、答辩后
11、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务必与指导老师及时沟通,修改后准备二次答辩;答辩通过的学生必须尽快按照答辩老师修改意见完成论文,把论文最终版上传论文系统,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教务办。
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