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者:何同畅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971

毕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增进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获得本专业基本的研究方法,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和应用能力突出的人才。在严格执行《南京晓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教字【201648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现制订环境科学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条例,以规范毕业实习管理环节,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一、毕业实习管理机构

1、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毕业实习工作。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毕业班班主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具体实施。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员:各专业负责人、实习秘书

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毕业实习总体计划、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安全工作方案等文件。统计毕业实习信息、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落实集中毕业实习单位、做好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总结、做好毕业实习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毕业实习原则与方式

3、毕业实习须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展开,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要求具体实施。

4、毕业实习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实习学分方可毕业。

5、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

6、毕业实习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第六学期末,持续时长由各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7、毕业实习的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学生可根据课程安排或自身需要,申请赴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或自主联系实习地点。

三、毕业实习过程管理

8、集中实习由各专业统筹安排学生的实习单位;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学院指定专业教师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9、集中实习学生由指导教师送至各单位报到;自主实习学生自行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管理,遵守法律及单位规章制度。

10、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走访交流和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对学生每周的实习内容和进度做到全程掌握。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可通过校友邦实习平台等方式汇总毕业实习过程性材料、照片。

四、毕业实习材料

11、学生应提交的材料:实习过程中应每周按时提交(1)毕业实习周记、(2)图像影音等电子版毕业实习过程性材料;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应提交的材料:(3)内容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毕业实习工作手册/教育实习工作手册(纸质和电子版)。

12、指导教师应提交的材料:(1)毕业实习指导工作总结、(2)汇总好的图像影音等电子版毕业实习过程性材料。

13、各专业应提交的材料:(1)本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五、毕业实习成绩认定

14、学院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材料、实习表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和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15、毕业实习评分可在百分制量化的基础上采用等级制进行评定,即 “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具体评判标准如下:

优秀: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部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无违纪现象。

良好: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报告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

及格: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正确。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文理不通,逻辑紊乱,分析有原则性错误;实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16、毕业实习学生若在实习期间变更实习单位,其实习成绩应由实习生所在超过1/3时间的实习单位评定。

六、安全事宜

17、本科生开展毕业实习需征得家长知情同意,需注意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遇有安全隐患,及时求助和规避风险。

18、本科生开展毕业实习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附则

19、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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