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继阳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911

各学院、各部门:

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3个奖种:

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报奖具体要求、推荐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到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rcsite/A16/s7062/201805/t20180530_337818.html)查询并下载。

申报人请于615日前联系科研处,由科研处分配账号填表。申报人须于629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经学校审核,公示5天后,向上级部门推荐和报送。

联系人:江睿妍; 电话:86178336

科研处

201868

附件:

苏教办科函〔2018〕6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